《湘乡市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办法》政策解读

365bet线上娱乐 2017-09-24 字体: 【】【】【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湘乡市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办法》(湘乡政办发〔2016〕12号)(以下简称《招生办法》)。为进一步加深对《招生办法》的理解和认识,现就《招生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湘乡市为什么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禁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择校?

答:当前中小学“择校热”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迫切需求解决这一难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

1.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每个学生的未来发展。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需要。当前中小学“大班额”现象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严重影响教育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一方面需要不断扩充优质学位,另一方面需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从起始年级从严控制大班额。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划定的原则是什么?请分别一下介绍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

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划定的原则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村组、街道、路段、门牌号等,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要在招生学校、小学毕业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村组、街道和媒体公布

(一)城区初中招生服务范围如下:

1. 景云中学:城区望春门、新湘路、昆仑桥办事处辖区

2.东山中学:城区东山办事处辖区

(二)城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如下:

1.东方红小学:务门前社区、云门寺社区(1--5组)

2.进修附小:昆仑桥社区

3.湘铝小学:梅坪社区、长桥社区、湘铝社区、铃子桥社区、白托村、城西村

4.湖铁小学:湖铁社区、红星社区(5、6 、21、23组)

5.湘化小学:湘碱社区、南津路社区、红星社区(18--20组、22组)、铝南村、五里村、新坳村、江岸村

6.一公司小学:一公司社区、红星社区(1--4组、7--10组、24组)

7.朝阳小学:北正街社区、壕塘社区、园艺场、茶塘、新港社区、红仑社区、云门寺社区(7、8、15、16组)

8.望春小学:联盟村、城北村、金塘村、桑枣社区、东风社区、云门寺社区(除东方红、朝阳学校范围的其余组)

9.南正街小学:南正街社区、红星社区(11--17组)、杨金社区

10.新岸小学:新岸村、东岸村

11.东胜小学:东台村、东胜村

12.张江小学:张江村、双泉村、双先村、江景名苑、隆源铭都、樽城水岸、龙城春天

13.塔子小学:塔子村、云景花苑(电力小区)、兴国小区、湖燕兴村、南岸水乡、湘房世纪城、东山国际中心

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找借口拒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吗?

答: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教发〔20168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严禁各学校招收未到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四、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时,家长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时需审验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健康证明

小学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10日按照湘乡政办发2016〕12文件关于小学招生第3条之规定,持有效证明(证件)到拟就读学校登记。小学731日前将服务范围内应入学学生的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督促其按时入学8月10日前将小一新生注册名册名单详细信息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交湘乡市教育局审验、公示

五、今年的初中新生入学有哪些规定?

答:初中招生严格按照湘乡政办发〔2016〕12号文件中关于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1)乡镇(办)公办初中根据各乡镇(办)中心学校划定的服务区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服务区域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2)执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初中学校,我局按招生计划对民办学校下达注册学籍号,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学籍号进行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注册学籍。民办初中学校应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我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志愿升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民办学校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或到学校报名,每个学生报1所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5日。民办初中学校以查阅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月15日按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到教育股注册。

3)市直初中学校结合学生报名情况,按免试、不超出我局指定的招生范围与比例、不突破总计划数的原则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月15日按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到教育股注册。

初中新生入学需审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体检表。

六、今年中考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指标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和常规录取志愿类。

1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只有具有升学资格且在现学校就读两年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参与指标生志愿填报。往届生、生地会考以后本市内转回考生、在外地就读回我市报名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志愿填报。经初中学校公示上报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我市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或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填报,否则填报指标生志愿作废。我市考生可从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一中、东山、二中)中选择一所学校为指标生志愿。愿意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栏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填报。若指标生志愿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不一致,该生指标生志愿作废。

2特长生志愿。特长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报考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志愿一”填报。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3)常规录取志愿。常规录取志愿设两个平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市示范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

不愿意就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愿意升入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也可以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不愿意就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愿意升入一般普通高中的考生也可以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

七、中考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要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性质(公办、民办)、办学类别(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以及我局下发的招生政策,根据自身条件慎重填报志愿。凡因志愿填报不合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承担。考生的志愿一经填报,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室里按志愿卡上要求填报志愿,填不得修改。

考生在报时间为6月18日下午4:30至5:00之间。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而造成志愿失效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入学资格。填涂好的志愿卡由监考老师分考室整理、装袋,密封后随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答题卷一同上交到答题卷扫描点。

八、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吗?高中特长生如何录取?

答: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其招生方案、术科组考方案5月28日前教育股备案。特长生包括艺术、体育和科技创新特长生三大类。艺术特长生:参加招生学校的艺术类特殊专业术科测试,达到《湘潭市普通高级中学招收艺术特殊专业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要求的考生;初中阶段获全市中学组“艺术百佳”称号的学生。体育特长生:参加招生学校的术科测试,达到《湘潭市普通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中“体育测试暂行标准”的考生;初中阶段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主办的面向中小学生并由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三模一电”比赛获得省级第三名以上、市级第一名的个人或骨干成员;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取得个人前六名、团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科技创新特长生:初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和教育部等单位联合主办的面向中学生并由各级科协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国家三等奖以上、省级一、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个人或骨干成员。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必须严格按照《湘潭市普通高级中学招收艺术特殊专业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湘潭市普通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公平公正地组织特长生术科测试工作,按1:1.5的比例确定术科上线名单,并将术科上线的纸质及电子名册5月28日前上报教育股。逾期未交名单的学校,视为放弃特长生录取指标。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在术科上线名单中按录取档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长生。特长生未录满的计划并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九、请问2017年湘乡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我局成立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监察室、计财股教育股、民办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凡是在招生过程中不听招呼违规招生的学校,其学校主要负责人将由周新湘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向学生、家长通告。接受大家的监督,受理社会举报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招生工作咨询电话56782799,监督举报电话:56771739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按照湘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严明招生纪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湘乡教通201617号)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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